【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2-03-03 21:44来源: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办学单位、有关考生:
为提升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保证自考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规定》相关要求,特对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做进一步要求。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点要求
在《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如下环节做进一步强调。
(一)论文字数要求: 不低于8000字
(二)学术不端检测有关事项:拟申请答辩的考生须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行登录“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登录网址: http://www.cqvip.com/)进行预检测,论文正文重复率低于30%方可申请答辩。
二、执行时间
从2022年6月(含)起拟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其他事项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全环节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办学单位、有关论文指导教师学院具体执行。
(二)各办学单位要充分结合自身师资力量、软硬件条件、学生实际情况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留存备查。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对各办学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若查实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将终止其开展答辩工作,相应办学单位后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学校统筹安排实施。各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对所有拟答辩考生的论文进行检测,考生提交检测的论文与最终定稿的论文应基本一致,检测不合格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继续教育学院留存有往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包含不限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论文自建库,将作为历次终检比对资源。
特此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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