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关于2013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3-10-08 19:22来源:宜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宜宾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关于2013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成教学员:
根据川学位办[2013]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教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日。
二、申请条件
1、本次只受理2011年10月以后毕业的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2、成教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课程。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4、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日语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成教本科毕业生可用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代替成教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申请学士学位,其英语四、六级成绩取得时间应在该生所申请本科专业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成绩合格标准还应达到该校当年相应普通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并由校学位办出具认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资料
1、按四川省学位办要求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要求打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四川省高教自考和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校学位办出具认定证明材料。
4、本科毕业生的学籍表(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生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份。
7、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近期蓝底免冠彩照2寸3张(成教毕业生最好使用毕业证照片)、同底电子照片(宽×高(120×160像素)),15K以下,发到电子邮箱:ybxyjjy@163.com。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宜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科,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831-3531127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宜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三年十月八日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
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学校成人或网络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入学时间 | 毕业时间 | 照片 | |||||||||||||||||||
毕业 学校 |
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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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 类 别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 | 学位外语合格证号 | ||||||||||||||||||||||||
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成绩 | 序号 | 课程名称 | 成绩 | 序号 | 课程名称 | 成绩 | |||||||||||||||||||
总平均成绩 (不含体育课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
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 | ||||||||||||||||||||||||
主干及外语 统考课成绩 |
主干课(1) | 主干课(2) | |||||||||||||||||||||||
主干课(3) | 学位外语统考 | ||||||||||||||||||||||||
成教教务部门学籍审核人签字 | |||||||||||||||||||||||||
学校成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
学校成人(或网络)教育学院(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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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位工作管理部门意见 |
校(院)学位办(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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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 |
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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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2、以教学计划(自考生为“学籍表”)上的课程名称顺序填写“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成绩”栏,自考生只填写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所学的课程,不包括自行选学的其它课程;
3、“外语统考课程名称”指由省学位办负责组织的全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课程名称,填写英语或日语或俄语;
4、本表第一页除“成教教务部门学籍审核人签字”栏外,其余各项只能用计算机打印填写,不能用钢笔等手工书写,不得有涂改痕迹,表中的年份、时间等数字用阿拉伯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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