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课程考试过渡工作的通知

2022-06-20 22:15来源: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助学学院、云南省各助学中心、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暂停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课程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暂停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课程考试试点工作。现将过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过渡期设置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课程考试过渡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

二、具体过渡措施

过渡期内,2022年5月1日前已参加过学分互认课程学习且取得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准考证号的考生,按照原专业的课程设置、考试计划与学分要求继续参加考试及申办毕业证书。其合格课程(包括对应衔接课程、非笔试考核课程、证书对应免试课程等)按相应本专科层次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一一对应记入考籍档案﹐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学位证申请截止时间到2027年9月。

三、过渡期结束后成绩认定办法

2024年5月1日起,在过渡期内仍未完成计划内课程考试的考生,其合格课程一一对应记入考籍,可转为社会考生参加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其他专业,其合格成绩可替代经主考学校审定认可的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校考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云南省使用 ,不得转出到其他省。

四、过渡期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各助学学院要认真做好开考专业的助学、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等工作。

各助学中心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持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稳定,认真做好开考专业的学分互认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办证、学位申请组织等工作,确保我校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认真做好过渡工作。各助学中心要做好符合过渡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好过渡期内的学分互认课程考试和助学工作。

1.符合过渡条件的考生提供如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准考证号、专业名称、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箱、QQ号、微信号等(详见附件)。考生名单于2022年11月30日前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留档备查。

2.各助学中心要加强助学工作,采取切实可靠的手段通知未毕业考生在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及时参加考试,并及时申请毕业。

3.各助学中心协助完成未毕业学生的转为社会考生参加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其他专业。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助学中心务必对所有在籍学生信息进行全面逐一梳理,完善在籍学生台账。要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稳妥解决遗留问题,确保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云南)在籍学生台帐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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